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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3-17 11:18信息来源:市民建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民建黄山市委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歙县总支副主委夏南生反映: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全省各地先后都采取了强化城乡社区(村)封闭式管理的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措施,按照“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原则,对所有封闭式管理社区(村)开展了拉网式摸排“四类人员”,对所有居民村民开展入户登记个人信息工作,这些针对疫情防控、疾病防治而收集的个人信息涉及有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隐私或敏感内容,而且入户收集信息的单位和人员五花八门,很多社区收集后的住户信息汇总表未经脱敏处理就被大量转发在各个疫情防控的微信群或QQ群中,容易导致大量个人信息外泄被贩卖或被诈骗组织或不良商家利用。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收集的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提出建议如下:

1、应明确各地政府(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为疫情联防联控所收集个人信息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采取必要措施,切实提高各地各部门对所收集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要明确除政府授权的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收集的个人信息以疫情防控、疾病防治为由外泄。收集或掌握个人信息的机构要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负责,采取严格的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防止被窃取、被泄露。

2、建议各地收集联防联控所必需的个人信息应参照国家标准《个人信息安全规范》要求,坚持最小范围原则,收集对象原则上限于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不得随意扩大。尽快纠正针对特定地区的所有人群进行个人信息收集,依法纠正对特定地域人群的事实歧视行为。

3、要出台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而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疫情防控过程中擅自公开未经脱敏处理的个人信息内容,如:姓名全名、年龄、身份证完整号码、电话号码、家庭完整住址等个人信息隐私敏感内容。

4、建议网信、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打击违规违法收集、使用、公开个人信息专项行动,对造成个人信息大量泄露的事件及时处置,依法严厉打击涉及个人信息犯罪的违法行为。

5、通过建立保护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采用高科技手段,分析预测确诊者、疑似者、密切接触者等重点人群的流动情况,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提供必要的大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