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总纲”指出:中国民主建国会“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等优良传统。”上述的这些优良传统可以简略地概括为“五个坚持”。《章程》将其概括为“优良传统”是从民建的历史发展、历史经验而言的。从民建会员个人角度,应该将“五个坚持”理解为行动纲领和努力方向。作为一名民建会员,只有努力践行这“五个坚持”,才是一名合格的会员,也有可能成为一名优秀的会员。
一.坚持爱国主义,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爱国,是任何一国公民应有的要求和职责。作为参政党的民建会员,爱国是毋庸置疑的。但仅止于此是一定不够的。我们要认识到,爱国主义是民建产生成立的思想基础,是七十年来民建成立时高擎的一面旗帜。民建七十年的发展历程始终与国家的发展进步同拍共振。只有坚持爱国主义,我们才能团结奋斗,努力向前,才能不断创造民建的辉煌。
当前,爱国主义集中地表现为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表现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民建会员在各自岗位中,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将爱国之心,报国之志,建国之才切实地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效国之行。
二.坚持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句朴素的话语,道出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历史贡献。在新中国,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这是历史和现实以及中共本身的正确、坚强所决定的。作为参政党,必须坚定接受、拥护中共的领导,与中共亲密合作,才能把中国的改革、建设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民建自身发展的历史,也是一部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亲密合作的历史。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没有同中共的亲密合作,没有自觉接受中共的领导,民建不可能发展到拥有十几万会员的参政党。我们民建会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坚持接受中共的领导,是民建优良传统的核心,是民建必须遵循的基本政治准则,是民建会员“政治上坚定”的基本要求。
三.坚持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
历史上,现实中,任何忽视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统治,都注定很快要**。而在我国,处于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代表大会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又保障和发展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民建作为参政党之一,理应遵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会员一定要坚持这一参政理念,做“理论上清醒”者。只有为人民群众利益鼓与呼,想点子,出主意,才真正履行了民建会员的参政职能。为此,在会的工作中,写提案,写社情民意,开展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活动,都要围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这一核心去展开。这样,才能使民建的政党性质、作用得到体现,个人也能得到群众和组织的认可。
四.坚持与经济界的紧密联系,努力发挥会的特色
“中国民主建国会是主要由经济界人士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与经济界保持密切联系,这是民建的政党性质所决定的,这既是民建鲜明的界别特色,又是民建发挥政党作用的优势所在。作为各级民建组织和会员本身,要把事关当地经济发展、企业发展的问题和建议当作必修课来完成,在所有的会的工作中应占一定的比例。这样,才有别于其他的民主党派,才能以鲜明的工作特色获取当地群众和政府的肯定。
五.坚持与时俱进,在自我教育中不断提高会的素质
民建会员是政党会员,不是一般的人民团体或社会组织成员,更不是普通的群众,我们必须按照政党要求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各方面素质。会员个人素质如何,也代表了会的素质。
作为会员,要不断加强学习,不学习就落伍,学习就会不断进步。同时要与时俱进,观察新事物,研究新情况,思考新办法,更好地参政议政。
总之,我们民建会员要认真遵循章程提出的“五个坚持”,明确方向,努力践行,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理论上清醒”、“政治上坚定”、工作上优秀的会员。